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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决定开展我县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 2018年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21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申报批次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统一申报、受理和评审的方式。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采取全封闭网络评审方式。我县企业在国网上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不晚于8月9日,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不晚于8月12日,纸质材料交至科创主楼817室。

申报程序
  • 自我评价
    申报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自主编写完成申报材料。

  • 网上申报

  1. “国网”提交材料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
    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网”),新申请认定企业先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对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上报材料不涉密。纸质材料按清单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每一部分用彩页分割,封页采用A4铜版纸装订,加盖页码,并提交至嘉善县科技局备案。

  2. “政务网”提交材料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以下简称“政务网”),进入省科技厅窗口,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网络申报界面,填报企业自评表。

  3. “省网”状态查询
    为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科技大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07.205.11:8612/,以下简称“省网”)将对接国网、政务网导入企业申报材料实现数据共享,企业提交的材料、申报认定评审等状态均可在省网查询。第一次评审未通过企业可在省网完善材料。

工作要求
  • 嘉善县高企认定办将落实企业承诺制。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提供企业科研诚信承诺书(附表2)。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科技部门不良信用记录。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列入科技部门不良信用记录,并将违规情况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 任何以承诺为企业通过评审为由诈骗钱物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请各有关企业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上述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网络操作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省网”办事指南。

申报咨询
县科技局高新科

0573-84127163/84127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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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申报材料及要求

2.企业承诺书

来源丨创新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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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综合体位于浙江省嘉善县信息科技城2号楼,占地总面积1900多平方米,一层为综合体一站式服务中心与通信电子综合体展厅,展厅具体包含:产业发展史展厅、重点项目展厅、龙头企业展厅与产业发展厅。二层为新品发布厅,可用于行业学术会议、新品发布、企业年会等一系列活动。

      嘉善通信电子综合体集聚了创新设计、产品检测、人才集聚、企业孵化、金融服务、成果共享六大创新服务平台,最终提高嘉善通信电子产业的产业整体竞争力,企业技术创新力,营商创新环境,综合体特色服务能力的多方位通信电子科技创新力,为全县通信电子产业发展动能转换注入新的活力。

嘉善通信电子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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