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暨嘉善县科技新政2.0版共25项具体政策,明确了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进科技人才高地建设,统筹整合要素资源等5个方面进行奖励和补助,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按照各条政策倾向,总结如下。
支持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1.大力引进高水平创新载体
各类龙头企业或国家重点大学等引进,一次性最高奖励100万元;
市级至国家级实验室等经认定,按各级给予奖励,最高达5000万元;
2.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县级至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认定,按各级给予奖励,最高达500万元;
3.支持域外孵化器建设
经认定,最高奖励至100万元;
4.鼓励孵化企业发展壮大
入驻县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认定奖励50万元;
5.支持众创空间建设
县级至国家级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等经认定,按各级给与奖励,最高达100万元;
6.支持科技产业基地建设
对新认定的各类科技产业基地,最高奖励100万元;
7.全力打造各级高新技术园区
建设高新技术园区,经认定最高奖励300万元;
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1.入库培育的企业首期:5万元成长补助;
2.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0万元奖补;
3.再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奖补;
4.首次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万元;
5.首次认定省级农业科技企业:10万元;
6.单纯从事养殖业的省级农业科技企业:50万元;
7.入驻县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且符合条件的孵化企业:50万元;
8.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最高50万元,建设企业研究院:最高200万元;
9.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除外)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
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省级新产品)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助;
2.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经认定符合转化项目的,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连续三年给予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
3.加强科学技术奖励
对国家级、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按各级给予奖励,最高达200万元;
4.鼓励发展科技成果交易市场
通过浙江省网上技术交易市场竞价(拍卖)交易并成功产业化的项目,最高可奖励100万元;
5.鼓励科技中介发展
对新认定的重点科技中介机构最高奖励20万元;
6.打造全球科创路演国际品牌
对参加经认定的各类科技路演或展会,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助40万元;
推进人才高地建设
1.鼓励企业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
经我县培育入选或入选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可获1:1配套资助,同时分别参照”创新嘉兴 精英引领计划“享受相关资助;
2.鼓励企业引进国外人才智力
首个”海外工程师“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50万元;
新认定的外国专家工作站最高补助30万元;
3.加快创业创新团队建设
对经评审认定的嘉兴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最高资助1000万元;
对经遴选的重点科技创新团队最高资助200万元;
4.优化外专人才的审批流程
统筹整合要素资源
1.建立完善科技金融风险和补偿机制
引导银行行业金融机构扩大科技信贷规模,支持科技小贷、科技担保业务发展。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机制,不进行盈利性指标考核,并设置一定代偿损失容忍度;
2.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
设立总规模5000万元的嘉善县政府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资本化;
3.加快科技保险创新
支持现有保险公司成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面向创新型企业提供研发中断、产品研发责任、新产品试用等险种。实施科技保险补贴,对参加科技保险的企业每年给予不超过50%的保费补贴,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全文链接: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pdf
其他政策: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pdf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