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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最新一期“税务讲堂”课程,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王海勇介绍并解读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今天我们学习: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1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分别下降至2.5%和10%。

 

  我们举个例子让大家能更直观地了解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是如何计算的:

  

  A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21年第1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企业在第1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0×12.5%×20%=1.25万元,减免所得税额=50×25%-1.25=11.25万元。

  

  A企业2021年第1-2季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A企业第2季度预缴申报时,可继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0×12.5%×20%+(150-100)×50%×20%=2.5+5=7.5万元,减免所得税额=150×25%-7.5=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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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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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综合体位于浙江省嘉善县信息科技城2号楼,占地总面积1900多平方米,一层为综合体一站式服务中心与通信电子综合体展厅,展厅具体包含:产业发展史展厅、重点项目展厅、龙头企业展厅与产业发展厅。二层为新品发布厅,可用于行业学术会议、新品发布、企业年会等一系列活动。

嘉善通信电子综合体集聚了创新设计、产品检测、人才集聚、企业孵化、金融服务、成果共享六大创新服务平台,最终提高嘉善通信电子产业的产业整体竞争力,企业技术创新力,营商创新环境,综合体特色服务能力的多方位通信电子科技创新力,为全县通信电子产业发展动能转换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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